(一)检查对象
重点项目(含联合基金)
(二)检查形式
专家根据负责人上传的自然中期电子稿材料进行评价。相关检查结果将作为拨付二期经费依据。科学科学
(三)资料要求
1.书面资料
(1)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填写中期报告(附件2),项目新闻以及论文、工作联系方式
联系人:陈潇琳0571-81053280
附件:1.2026年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清单
2.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报告(模板)
3.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电子材料上传操作指南
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
2026年7月31日